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强化安全巡查,守住文物保护红线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4-09-09  分享到: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遗产传承与发扬的主要载体。

今年7月,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梧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依法贯彻实施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推动文物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文物安全防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以来,梧州市博物馆、李济深故居、大同酒店旧址、中共梧州地委旧址·广西特委旧址陈列馆等场馆成为市民和游客的热门参观点,接待团体2845个,参观人数190多万人次;通过整合梧州在广西党史上的“18个第一”和全市43处重要红色基地等红色资源,打造出10条“红色研学精品路线”,打响“梧州——广西革命的摇篮”红色文旅品牌,极大丰富了红色旅游市场供给。同时通过落实文物保护经费、实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设立文物保护专管机构,建立健全由文物、财政、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凝聚全市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发展保障持续加强。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7处。

梧州市不断完善机制措施,建立了文物藏品档案,做到一物一卡一照;文物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对文物利用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组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及时查处涉嫌盗窃、盗掘、走私、非法经营、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物执法能力。此外,梧州市还先后制定出台了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制度,每年进行至少10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巡护工作,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处。

执法检查组提出,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合作交流,加强与各级文保机构、博物馆、展览馆的学习交流,以学促训、边学边训,不断提升基层文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文物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集中力量深挖文物文化内涵,策划推出观众喜欢看、看得懂且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主题展览,让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变成文化惠民的重要渠道;要将旅游业服务标准引入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场馆观展和游览条件,提升游客体验;要提升博物馆与城市街区的融合度,积极探索博物馆与城市融合共生的发展路径,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曾国华)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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