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27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4-08-28  分享到: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瞿志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陈伊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本级草案和市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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