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 表决通过有关事项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4-03-29  分享到:

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委托,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曾健勇、宋彤宇,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苏颖,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学习领会全国人代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代会精神上来。要把贯彻落实全国人代会与自治区人代会、市人代会精神贯通起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的部署安排抓好全年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发挥好立法、监督、代表等职能作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搭建新载体、实行新模式“四新”为抓手,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梧州、代表履职中心、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人大工作示范点等平台载体,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认同度和权威性。

又讯  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准备情况汇报和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交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文/甘沁雨  图/黎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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