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4-01-17  分享到: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7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会期2天半,具体日期如有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梧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4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梧州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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