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覃震西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蒙泽江(女)的梧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赵春雷的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潘一清的梧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三)
滕志华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