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今年以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立法直通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从法规立项到立法调研,从草案征求意见到最后表决通过,都注重拓宽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向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让民意“跃然于纸上”,体现在法规之中。2023年,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4部,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2部,为历年来最多。
坚持立法为民。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了7个县(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点正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站”、立法为民听取民意的“连心桥”、执法检查精准有效的“监督岗”、普法释法的“大课堂”。同时,该市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注重从基层单位和普通群众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的现实角度着眼,收集各类立法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分析予以“深加工”,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转换为法言法语。
编制立法计划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工作中,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向有关部门、立法基层联系点以及人大代表征集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立法项目初步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涉及千家万户的议题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取千家万户意见”,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今年6月,梧州市依程序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请示报告,新增《梧州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为2023年立法项目。
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规的起草、论证、修改等立法工作重要环节,根据不同的法规、不同的内容,注重邀请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充分收集和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让法规满载民意。2月24日,梧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首部实体法规《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就是一个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也是一次在宣传弘扬梧州红色文化的生动实践。(李继远 谢凯文)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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