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单位决算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3-10-31  分享到: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

2021年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我市地方性法规立项的研究工作,协助征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并对立法项目建议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为我市地方性法规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和评估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制度设计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际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出具评估意见书。

(三)参与研究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听证,提出修改意见。

(四)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并在地方性法规案提请表决前,就法规案出台的时机、实际效果、社会风险等进行预测和研判,向常委会提交表决前评估报告。

(五)协助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工作。

(六)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公布和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宣传工作。

(七)协助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工作。

(八)草拟本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参与研究本市地方性法规咨询答复。

(九)参与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地方性法规的拟保留、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十)协助做好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其中,全额事业在职在编2人,其他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3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3万元,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缺口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1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3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36万元,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会经费、开展立法调研差旅费,购买办公设备费用等。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6.年末结转和结余5.8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万元,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其中:基本支出22.82万元,项目支出7.55万元。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会经费、开展立法调研差旅费,购买办公设备费用等。

事业运行支出24.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会经费、开展立法调研差旅费,购买办公设备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年年初预算的1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其他社会和就业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2万元,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其中:人员经费2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公用经费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 0 万元,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1年,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中心、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降低6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单位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无上年度数据相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共涉及资金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4%。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共组织对“编外人员支出(机关后勤和劳务派遣)”、“专项公用经费-采购办公设备”、“专项公用经费-立法专项经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编外人员支出(机关后勤和劳务派遣、专项公用经费-采购办公设备及专项公用经费-立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编外人员支出(机关后勤和劳务派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人员支出(机关后勤和劳务派遣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专项公用经费-采购办公设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专项公用经费-立法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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