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8月2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调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事项,同意增加《审议〈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增加《审议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一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
会议还通报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草案);听取了有关专(工)委、办事机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有关专委对“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

会议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以及审查和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审议市十五届人大财经委关于《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一审)、《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一审)、《梧州市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审);补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徐远洲、姜云飞、曾健勇,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宋彤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文/甘沁雨 图/黎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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