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有关决定草案议案等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3-02-15  分享到: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听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有关决定草案议案等


2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徐远洲、姜云飞、曾健勇,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市领导汪东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决定将三个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提请审议《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贯彻自治区两会精神,与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市两会贯通起来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今年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带头开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要带头依法履职尽责,围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闭会期间各项履职活动,以实际履职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又讯 2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各项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交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文/甘沁雨  图/张日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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