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事项
12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徐远洲、姜云飞、叶剑强、曾健勇,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李广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影,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凝心聚力组织开好大会,在周密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圆满完成大会选举任务中体现政治担当。要全力以赴做好大会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对各流程各环节进行精细把关,确保会议各环节衔接有序。要克服疫情影响,切实组织好人大代表参会,全面动员人大代表把思想统一到大会部署安排上来。要严格做好大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一系列精准防控措施,确保大会安全有序召开。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又讯 12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准备情况汇报和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交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文/罗枚 图/颜桂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