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公益诉讼共护西江生态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2-09-05  分享到: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发挥“源头预防+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检察职能,确保生态保护源头治理,为构筑西江生态屏障,绘就梧州“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美丽画卷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5月,梧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鸳江码头举办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将8万余尾鲢鱼、鳙鱼等品种的鱼苗放归西江,修复西江渔业生态。“要求违法行为人全程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是希望违法行为人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身体力行改过自新,不要用渔网触碰‘法网’,惩戒不是目的,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终极归宿和核心价值。”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曾军宁表示。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既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期间功能损失等费用,又督促侵权人通过增殖放流、消除污染、补种复绿等方式落实修复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惠及一片、影响一面”的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事后修复是挽救手段,而事前预防能起到更好效果。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微电影、微视频等媒介,广泛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并依托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建立完善梧州市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微信平台,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为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常晓松)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