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专班召集人徐远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健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专班副召集人梁健,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委主任委员、专班副召集人温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治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海清及专班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修改《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覃春华对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让立法活动走进群众中间,扩大覆盖面、拓宽广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全过程”明晰化、程序化,让人民始终成为公共决策的主体,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充分发挥“一站一平台一基地”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载体的作用,持续推动“代表联络站+立法”“代表履职平台+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立法”等活动有效开展,为推动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黎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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