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钟雁(女)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贝丽明(女)的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黎波明为梧州市商务局局长;
黄飞为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三)
任命:
黄树东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曾超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友齐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卓慧(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勉(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
龙跃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庭长。
免去:
杨斌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卓慧(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曾超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友齐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何观全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勉(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松贤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梁保年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郑俊婷(女)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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