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唐棣为梧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免去:
何予平的梧州市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冬霞(女)为梧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三)
薛华(女)、叶丹(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
李雪莲(女)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