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章类型:会议公告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3-02-24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钟畅姿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勇毅前行,努力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中立潮头、争上游,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梧州新篇章!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