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中贤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高效能依法实施监督,高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标准建设“四个机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梧州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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