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军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深化创新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新时代梧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梧州新局面提供坚实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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