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4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中贤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不断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以更实工作举措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突出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在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上体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梧州新篇章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