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依法选出: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影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军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选出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