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俊祺

据了解,一些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和一些养殖户的生产污水仍然存在直排的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当地饮用水水源。请问:我市对规模的养殖户以及企业的生产污水排放,我们有什么具体要求?采取了那些措施?
应询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目前全市共15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8.7%,大型规模养殖场达100%,全市规模养殖场(户)基本实现粪污综合利用零排放。
我们主要采取四个方面工作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规定。
二、有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加快养殖业的转型升级。
四、推广“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
下一步,一要加快岑溪市及藤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二要进一步完善养殖设施建设,开展改造升级,全面解决养殖粪污的资源化问题。三要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管理,新建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实现粪污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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