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文委员询问:一些摩托车、电动车在行人道上行驶,扰乱交通秩序,影响行人安全。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文章类型: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题>>询问现场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9-01-02


应询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健生、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局长陶建军



黄健生:交警支队主要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解决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问题:一是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通过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两轮车”违法较多的路口路段进行排查、梳理,采取定点与不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各城区设置多个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对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以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要求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辅之以公开曝光的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强化正面引导宣传。我市的两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基本都设置在行人道上,两轮车需要驶上行人道后才能规范停放,这是摩托车、电动车等两轮车在行人道上行驶多发的一个客观原因,而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罚最高50元(摩托车逆行罚款200元,扣3分),违法成本低也是一个原因。三是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建议各相关部门重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尽快完善市区各路段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陶建军:我们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并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群众严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以及爱护市政设施的意识。加大处罚力度。参考南宁市的经验,加大对在人行道违规行驶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