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誓言表达承诺与担当
文章类型: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题>>会议要闻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8-01-13

       1月12日,选举大会过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市文化展览中心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受大会主席团委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现场气氛庄重而严肃。
       新当选的梧州市市长李杰云走到宣誓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起拳头,庄重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神圣的仪式,铿锵有力的誓词,表达的是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全市人民的承诺。
      随后,新当选的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中贤,新当选的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覃必元、羽国强依次宣誓。
     宣誓完毕,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黄俊华在会上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参加宣誓的同志要时刻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担当精神,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为开创新时代梧州改革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梧州市市长、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和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陈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