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询问者:李豪委员。
据我了解,市红会医院今年搞了一个“共享处方”,在群众中议论很多,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好,甚至对“共享处方”产生了很多疑虑。
请问,“共享处方”是怎么回事?“共享处方”在红会医院的执行效果是好还是不好?
应询者:卫计委主任谢英。
答:(一)《梧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16〕250号)文件提出“建立医院处方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医院处方与有条件的社会零售药店信息共享,让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是以医院为核心,联合政府医药医保等部门以及社会药店共同建设的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在患者看病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需求开出外延处方经提交至医院药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上传至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平台会将处方信息以短信形式推送给患者,患者可凭短信于24小时内选择到任意一家共享平台药店交纳诊疗费和取药,且共享平台药店内的品种规格、价格与医院药品完全一致。
(二)处方共享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及效果。
今年5月23日,市红十字会医院启动处方共享信息平台,目前有三家处方共享定点药店,分别是百姓大药房文澜门店、嘉进药房百福堂药店、信立康药房红会店。截至9月26日,共有12393人次共享了处方,门诊共享处方共有13860份,门诊处方总数共有171280份,共享处方占门诊处方的8.09%。
实行处方共享平台后,一方面缩短了患者在医院排队取药的时间,减少医院的人流量,有利于实现更好的就医体验。另一方面降低药物费用占整体医疗费用的比例,破除以药养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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