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询问者:何健委员。
我是蒙山的人大代表,我想代表蒙山的群众提一个意见。从蒙山县城到桂林只需2个小时,而到梧州要3个半小时,群众如果遇到急病、重病需要转到市级医院就诊时,我们只能舍近求远去梧州就诊,而不能去桂林。因为,到梧州就诊可以报销百分之五十五;而到桂林就诊只能报百分之四十五。
请问,能否调整政策,让到桂林就诊的蒙山群众,同样享受在梧州就诊的报销待遇?
应询者:社保局局长何树兰。
目前,我们国家基本医保实行的是市级统筹管理,在政策上要求设定统筹地区内和统筹地区外有所区别,因此我市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均设定了市内和市外就医报销比例差别的政策。
蒙山位于两市交界,地理位置特殊,这种情况在各市都有存在,我们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也向自治区人社厅进行了反映。自治区人社厅在制定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时也充分考虑各地的特殊情况,协调处理,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将自治区内跨市就医的基本医保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原10%的报销比例差别,调整到5%。也就是说,7月1日以后,蒙山县参保群众如果遇到符合转诊条件,需要转到梧州市三级医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是60%,选择转到桂林市三级医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是55%,差别与原政策相比,缩小了5%。
还有,我市在设定一些本市基本医保的补充保险政策时,也充分考虑了蒙山县和各县(市)的客观情况,我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职工医保大病补助政策,均设定了在自治区内其他市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与本市一致的待遇政策。
另外,我们也关注到了与我市交界的云浮市、肇庆市,他们在我市就诊的病人较多,两市社保部门均与病人就诊较多的我市医院签定管理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并相应的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我市社保部门将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社厅反映并提出建议。
再有,我们人社部门也会积极配合和支持卫计部门的医联体建设工作,配合和支持加强蒙山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诊疗水平,以减少参保群众需转市外就医的情况,从而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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