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家云委员:请问,我市是怎样提高药品质量疗效的?是怎样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的?
文章类型: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题>>询问现场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7-09-30

八、询问者:邱家云委员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目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请问,我市是怎样提高药品质量疗效的?是怎样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的?

应询者:食药监局谭志翀。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是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室下发的,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提出了17条意见,涉及卫计、工信、食药监、人社、商务等多个部门的具体工作。其中,生产、流通两个环节与我局的工作职能关系最大,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执行《意见》要求我局开展的工作情况。

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根据地市级的药监职能,我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1-9月,我们对本市19家生产启业监管巡查实现了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启业生产行为,推动启业履行主体责任,立案查处制售假劣药行为28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二是加快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前,我市19个生产企业共有生产批文518个,但是常年生产的只有199个,其中,大部分为中成药,化学药只有30个,企业有能力和需求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多,这就意味着下一步,很多品种不能再通过生产许可。我们正在积极地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确保质量与疗效达到原研药一致的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

在流通环节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目前,我市药品批发企业有15家,其中2家为中药批发企业,6家设在县(),规模偏小,没有大型现代药品物流企业,连锁经营企业16家,零售企业(单体零售门店和连锁企业门店)1188家。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开展了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整治,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强化了药品GSP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流通秩序的整顿工作,还有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这项制度在201811日要全面实施,包括市内的公立医疗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票制”的实施将有效地挤掉药品购销的中间水分,降低用药费用。

下一步,我们还要配合卫生部门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