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谢凌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换届以来主要工作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9月换届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次,常委会主任会议6次,主任专题会议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审议通过法规案1件,实现了新一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稳步推进地方立法
立法权是法律赋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新的职权。常委会遵循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坚持急用先立,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大立法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在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市委的主张和意图,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二是审议通过《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四十四次会议对《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两次审议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多次开展集中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年12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草案,并已按规定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三是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市人大代表以及“一府两院”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梧州日报、梧州人大网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征集到立法项目建议20多项,及时制定了2017年立法计划。四是建立和完善立法机制。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等。筹建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库,聘请52名专家学者为立法专家顾问。五是加强立法业务培训。选派人大机关干部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地方立法培训班,努力提高立法人员素质。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更加注重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我市饮用水安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组织开展了我市“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专项调研,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贯彻落实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加大力度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性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狠抓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审议意见4份,转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法律监督。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改进司法公开方式方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更新侦查监督观念,拓宽监督思维,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侦查监督法治化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和侦查监督工作。
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坚持组织调研组围绕相关议题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在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中,坚持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实地检查结合起来,重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审议后要求“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按时限报告落实情况。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换届以来,共任免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其中市人大18人次,市人民政府32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3人次,市人民检察院6人次。批准任命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人次。建立规范的宪法宣誓室,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共组织3批49人次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力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与代表联系这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年终视察活动,深入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本次大会召开做好准备。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去年12月,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以我市“十三五”主要任务和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为主题的年终视察,首次与广东省肇庆市人大开展省、区人大代表跨省视察,共同促进梧州肇庆两市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对接。二是开展代表培训。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共举办两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组织120多名代表到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履职培训。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82件,已转承办单位办理。常委会将加强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认真落实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走访基层代表,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经市委批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新人多的特点,常委会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目前,已就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地方立法工作分别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了两期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履职专题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履新第一课”学习研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组织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双报到”、抓党建促扶贫攻坚“双联系”等活动,服务好挂钩联系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真做好协调工作,服务企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为“双联系”点落实经费250多万元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扶贫结对帮扶活动,筹集资金50多万元为扶贫挂钩联系点推进精准扶贫。
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去年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了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白平胜同志到会讲话,对我市人大信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继续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县乡人大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明显提高,人大干部队伍得到充实。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逐步提高,代表履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创新力度不够、立法质量不高、监督实效不强、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不宽、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为加快完成“三个实现”奋斗目标,奋力谱写梧州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立法工作。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充实立法力量,组织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立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立法能力。切实抓好梧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案的立法调研、起草、听证、论证等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认真审议,确保立法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监督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推进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相关工作,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解决。
加强工作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急事、大事、难事作为监督重点来抓。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听取和审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和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我市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推动执法检查工作与时俱进,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预算法、气象法、行政复议法、献血法、旅游法、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正确施行。
三、加强选举任免工作
依法做好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促进市国家机关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确保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宪法宣誓。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我市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加强代表工作
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吸纳代表意见建议。继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代表履职场所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和办理代表建议沟通、交流,继续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开展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推动办理方式创新和办理质量提升。认真组织好代表小组活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认真抓好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指导县(市、区)乡人大抓好本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素质。
五、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风清气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作风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密切工作联系,完善工作协同,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完成“三个实现”奋斗目标,奋力谱写梧州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为自治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多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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