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黄俊华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谢凌云、蒋海东、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叶剑强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关于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杨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