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谢凌云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9月选举产生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常委会主任会议79次,主任专题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8项,作出决议决定69项,检查4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发挥主导作用,推进地方立法
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改革。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使我市成为全区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同时,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一)积极申报行使地方立法权。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两次召开主任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从立法机构设置、充实专业人才、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准备,及时申报行使地方立法权。经批准,常委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培训,到自治区人大跟班学习。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梧州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二)扎实开展地方立法。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梧州市立法条例(草案)》。采取召开座谈会、在网上公开刊登以及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条例草案经常委会两次审议,提请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该条例于今年4月15日起施行。常委会还组织、指导《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该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四十二次会议、四十四次会议两次审议,目前还在修改完善中。
(三)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常委会注重立法基础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探索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筹建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库,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推进科学立法。着手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综合运用论证会、听证会、立法评估、调研等形式听取立法意见建议,法规草案通过主要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推进民主立法。
(四)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增设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两院”43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二、围绕发展大局,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围绕城市规划建设、计划和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一)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编制“十三五”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改进公众参与等审议意见,推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审议通过城市规划。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原则同意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决议,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在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批准,该规划于2015年11月正式实施。
(三)审查批准计划和预决算。每年依法定期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四)依法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在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中,常委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加强调研和指导,依法提出关于万秀区、龙圩区和苍梧县人大代表名额的调整方案,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确保行政区划调整中有关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加强工作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财经工作监督。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财政部门从2015年起编制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听取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作出核定政府性债务年度限额的决议,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加大督办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三年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产业、饮用水安全与水污染防治、社会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发展教育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着力推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保险法、旅游法、科学技术进步法、防洪法等15部法律,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等5部法规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注重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找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解决,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此外,还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在我市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2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年来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促整改。相关专工委通过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汇报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了解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司法问题,对“两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提高组织代表参与法院的案件审理旁听、“两院”开放日等活动的实效性,促进司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四)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和增强监督实效的途径。2012年首次以专题询问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回答询问,有效地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十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质询案,主席团会议认为质询案的提出,体现了代表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同意将质询案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依法办理,受质询机关按程序接受了代表质询。强化跟踪监督,常委会连续四年关注饮用水安全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对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底完成了对城市饮用水源地上游附近排污口的全面整治,确保广大市民饮用水安全。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2人次,接受和批准辞职15人次,从组织上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从2016年1月开始,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组织进行宪法宣誓。同时,指导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规范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完善梧州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活动的开展。完善“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等多项制度,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坚持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完善代表议案工作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建立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坚持开展联合交办、督办,建立“初评复审”评定机制等,取得建议办理效率、办理质量、代表满意度“三提高”的良好效果。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9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每年两次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调研视察和小组活动。五年来,组织人大代表500多人次参加饮用水安全、安居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等专题调研、专项询问、执法检查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近20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行风评议、政务监督等,不断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建立起与代表履职活动无缝对接、有机结合的代表学习机制,在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3期代表履职培训班,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全员轮训工作。
(四)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五年来,常委会运用“选点试验、建立规范、树立典范、全面铺开”等多种办法抓好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及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街道、行政村、企业已按“八有”标准建立代表履职平台110多个,基本覆盖了全市市县乡三级5000多名人大代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民意、民生。积极参与“三年一工程”活动,联系推进重点项目54项,服务重点工业企业15家,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信访问题解决。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425件,接待来访195批。
(二)积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若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方案,报经市委同意下发执行。认真抓好这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五委一室”工作机构,配好配强工作人员,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认真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市县乡三级人大今年任期届满。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有关部署,常委会强化统筹组织、严格法定程序,着力抓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县(市、区)逐级建立选举领导机构,优化人员配备,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指导工作靠前抓,建立领导挂点联系机制,成立换届选举指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乡镇、选区排查了解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前进行预判和分析,把问题化解做在前面,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强化换届风气督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本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五年工作的体会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市委决定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后,由党组向市委请示,确保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人大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市委坚强有力的支持。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后,根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常委会党组提出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及时印发了该实施方案,常委会党组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使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履行职权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充分发扬民主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集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最大限度地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使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三、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始终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依据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统筹安排地方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市委提出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年度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决算,有力地促进了年度计划、预算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推动工作创新
人大工作既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顺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常委会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准选好监督议题,加强对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等工作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针对性。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完善审议程序,调动组成人员积极性,提高审议质量。根据不同的监督议题,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如首次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增强人大工作实效起到了很好作用。
五、 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为己任,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保障。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坚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促进代表知情知政。积极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建立规范化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室”等履职平台,实现了乡镇全覆盖。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开展联合交办、督办,推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圆满完成任期,即将产生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处在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希望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推进科学立法。逐步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综合运用论证会、听证会、立法评估、调研等形式,听取立法意见建议,法规草案要广泛征求意见,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提供有效途径,推进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贯彻落实好市委有关重要决策,选好选准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急事、大事、难事作为监督重点来抓,让监督切中要害、切合实际。提升监督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施行,促进我市各项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认真抓好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更多参与常委会重要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开展。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完成“三个实现”奋斗目标,谱写梧州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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