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文章类型: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题>>会议要闻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6-10-01

930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受大会主席团委托,执行主席蒋海东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现场气氛庄重严肃。

宣誓现场,首先是新当选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进行宣誓,只见他们整齐列队在宣誓区进行集体宣誓。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起拳头,郑重领誓。所有宣誓人右手握拳,神情庄重,逐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在会场回响,这是对宪法权威的尊重,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更是对全市人民的承诺。会场中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

随后,新当选的市长朱学庆,副市长吴浩岭、黄振饶、赵越、陈荣茂、姜云飞、黄恩、苏颖到宣誓区进行集体宣誓。朱学庆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誓。副市长整齐列队,跟诵誓词。

紧接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滕志华也到宣誓区进行宣誓。

本次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昱须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进行宪法宣誓。

最后,市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也进行了集体宣誓。

宪法见证宣誓,责任从现在担起。

宣誓结束后,新当选人员纷纷表示,将时刻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担当精神,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确保宪法法律在我市得到全面实施,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大会主席团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举措。


新当选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进行宣誓。

新当选的市长、副市长进行集体宣誓


新当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宪法宣誓。


市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进行集体宣誓。


(文:陈晓雯  图:杨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