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易凯航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6-09-08  分享到: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易凯航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7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

易凯航辞去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程祥辞去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伟泽辞去梧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伦辞去梧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覃春华辞去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晓源辞去梧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蔡虎辞去梧州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莫小光辞去梧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亚伟辞去梧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和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